如何界定防雷公司是否“掛靠”?
編輯:2021-06-14 11:23:05
任何需要資質管理的企業都知道資質單位可以成立“分公司”,但不允許企業“掛靠”行為。那么,如何界定防雷檢測資質“分公司”與“掛靠”行為?山西避雷檢測
2016年6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明確要求:規范防雷檢測行為,降低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準入門檻,全面開放防雷裝置檢測市場,允許企事業單位申請防雷檢測資質,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防雷技術服務,促進防雷減災服務市場健康發展。2017年10月修訂的《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明確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太原防雷工程
由于歷史的原因,防雷減災體制改革以前防雷檢測服務市場僅由氣象部門下屬企事業單位具備防雷檢測資質,獨家經營。2016年6月國務院國發(2016)39號文件下發后,明確放開防雷檢測資質與市場。面對巨大的防雷檢測市場利益的誘惑,一些不具備防雷檢測資質的社會企業紛紛與氣象部門下屬防雷檢測甲級資質單位聯系,成立各?。ㄊ校?,甚至縣(區)防雷檢測分公司。這些分公司良莠不齊,很多所謂的“分公司”實際上僅僅是“掛靠”公司的甲級資質牟利,成為防雷安全重要隱患?!皰炜俊逼髽I行為屬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明令禁止,是市場監管打擊的重點領域。運城防雷檢測
“分公司”與“掛靠”行為界定的核心要求是防雷檢測“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是檢測資質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分公司”的企業信用、檢測質量構成資質公司的企業信用、檢測質量。資質公司不能只收取對“分公司”收取“管理費”,而是要對“分公司”的檢測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太原避雷工程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界定防雷檢測“分公司”不是“掛靠”檢測資質行為:
一、防雷檢測“分公司”遵守資質公司的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資質公司對“分公司”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晉中防雷檢測
二、以資質公司名義而不是以“分公司”的名義出具防雷檢測報告。 運城防雷檢測
三、“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與技術考核納入資質公司整體的技術人員考核體系。 呂梁防雷檢測
四、“分公司”的防雷檢測檔案納入到資質公司的檔案管理體系,定期匯繳防雷檢測檔案。大同防雷檢測
五、“分公司”的防雷檢測儀器設備應滿足資質公司相應資質檢測設備的要求,納入到資質公司對儀器設備的管理體系。運城防雷檢測